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赵朋伙同他人持刀抢劫5起,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462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此后的5天里,赵朋又持刀作案三次,五次共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46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赵朋伙同他人持刀抢劫5起,抢得财物价值人民币1462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此后的5天里,赵朋又持刀作案三次,五次共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146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辩护人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