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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差价引发纠纷 退伍军人维权成功
作者:王阿晶  发布时间:2011-10-09 11:04:39 打印 字号: | |

现长期住院治疗的立功伤残军人老陈,曾在中越反击战中荣获二等功并嘉奖二次。日前,蚌山区法院成功调结老陈的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

2007年下半年,老陈的家开始进行拆迁。老陈全权授权其哥哥做为代理人办理拆迁安置的相关事宜。因家庭特殊情况,哥哥在拆迁动员时即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要求将其坐落于五楼、建筑面积47.86?的房屋安置还原为楼层一层、建筑面积64?的房屋,并表示对扩购的部分最多支付2万元购房款。拆迁方代表同意了其请求,表示经拆迁办公室核实后,报公司批准。

200794,哥哥与拆迁方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调换安置面积(60.77?)、扩购单价(3200/?)等进行了约定。次日,老陈哥哥预交了购房款2万元。2009621,双方就协议约定内容进行了拆迁安置差价结算,拆迁方在扣除老陈应付购房款等款项后应当退还其差价款3199元。次日,老陈哥哥领取了该款。20103月,老陈一家入住了该房。今年7月,老陈哥哥代表老陈以拆迁方承诺将其安置还原64?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拆迁方退还4?的差价款6814.89元。

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考虑到其家庭现状,耐心向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解释法理及相关法律规定,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该案最终以和解结案。有效平息了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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