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小美平静的生活突然被打破,她怎么想不到绑架自己的竟然是自己的亲外甥。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绑架案件,判处小刚绑架罪,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05年小刚母亲去世时,其舅领取自己母亲的死亡保险金,因此小刚对舅舅怀恨在心。直至2010年10月小刚与朋友小伟商量认为殴打其舅不足以泄私愤,且自己舅舅年岁大,怕出人命,便谋划绑架其舅妈小美,顺便勒索钱财。二人准备作案车辆以及作案工具绳子、胶带、手套、帽子、望远镜等并对作案时间、地点、索要赎金的数额及赎金的如何分配、绑架路线、人质关押地点等进行周密策划。随后多次到小美上班途中实施绑架,均因客观原因未成功。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小刚与其同伙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绑架,其行为构成绑架罪。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小刚预谋并积极参与全部犯罪,在整个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小刚初犯、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小刚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小刚其余同伙也均受到相应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