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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无名氏 钱该赔给谁
作者:葛育春  发布时间:2011-10-14 10:21:07 打印 字号: | |

交通事故的被赔偿方身份难以确定,这赔偿款应该怎么给付?日前,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

20095月,固镇连成镇路段发生一起货车撞死行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经过事故责任认定,司机与被撞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然而,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死者竟然是一名无名氏。司机在固镇交警大队的调解下与无名氏“达成”协议,赔款21万元,却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遭到拒绝。为此,货车车主诉至蚌山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目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尚未设立,交管部门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的规定代收并保管无名死者的赔偿款的做法应当给予肯定,这既便于无名氏的继承人出现后及时得到赔偿,有利于保护无名氏继承人的利益,也避免了‘撞死无名氏白撞’的不公平现象发生。若该笔赔偿款长期无人认领,成为无主财产时,将来交付社会救助基金,用于社会救助事务,则更具有社会意义。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保险公司给付货车车主保险金19万元。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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