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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前被人起诉 “准村长”欠债还钱
作者:陈雷 罗珊  发布时间:2011-10-24 08:52:15 打印 字号: | |

王某正在乡里竞选村长时,被人告上法院。近日,在蚌山区法院调解下,王某偿还了欠款,原告孙某高兴地撤了诉。

九月下旬,蚌山区法院收到孙某起诉状,要求王某偿还欠款二万元。立案法官遂按照诉前调解程序,通知王某应诉。谁知王某一到法院就大吵大闹,情绪非常激动。调解法官赶紧给他倒了杯水,缓和其情绪,在交谈中,法官了解到原来今年是某村的换届选举,王某在家做了充足的准备,打算竞选村委会主任,随着选举日期越来越近,王某也越来越紧张。突然接到法院电话,就认为是竞选对手在“阴”他,遂暴跳如雷,决定强硬到底。考虑到王某的实际情况,法官没有开庭审理案件,而是就势引导,在确认王某确实是欠孙某二万元没有还的基础上,耐心细致的做王某的工作,并指出既然欠钱是事实,不如立刻将钱还清,这样既了结自己一桩官司,又不影响竞选,没有必要为了二万元钱,将自己前期的努力付诸东流。听了调解法官入情入理的话,王某情绪慢慢平静了下来,表示回家后就还钱,调解法官将王某的意思转达给了孙某。两天后,孙某来到法院,称王某已将二万元钱还给了他,因此申请撤诉,并向法官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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