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百日会战”活动以来,蚌山区法院执行工作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注重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使得一大批执行案件案结事了。今年1-11月,蚌山法院累计收案496件,结案445件,结案率为89.7%,执行到标的位率为95.43%,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为68% ,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执行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对案件承办人的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结标的到位率,信访案件化解率进行每月一次排名通报。对一些具备执行条件而久执不结的案件采取领导督办、换员执行的办法,促使尽快结案。
坚持分段集约模式。打破原有执行模式,对新收案件实施分权制约、分权管理,把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和财产处置分别交到不同的办案组实施,各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自工作职责,既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快速高效,又避免了执行员在办案过程中一人说了算的弊端。
坚持执行公开制度。让当事人充分了解案件处理情况,充分理解执行人员付出的艰苦努力,消除因缺乏执行透明度给当事人带来的误解和抵触情绪,逐步形成群众支持,申请人协助,被执行人配合的有利局面,从而保证办案的廉洁高效、和谐有序。
坚持执行会诊制度。每周五下午由分管院长就清案工作对执行人员逐人进行督导、检查,并对承办人提出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寻找解决案件的突破口,促使案件尽快执结。
坚持科学考评制度。把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纳入年终执行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制定科学、合理的统计标准,细化实际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结案方式等各项考核指标,真实反映执行工作各方面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