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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打架”令人烦 服务“越界”使人安
作者:陈雷  发布时间:2011-11-28 10:31:44 打印 字号: | |

地域管辖是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管辖“打架”也是常见的法律问题,近日,蚌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倾情服务,成功解决了一起因地域管辖发生的问题,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我市的某一块地域成了一块“三不管”地段,发生纠纷后的居民到法院起诉,经常因为这个问题遭遇管辖异议。近日,杨某到法院起诉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几家法院都是因为地域问题无法确定是否属本院管辖,要求杨某弄清楚后再起诉。杨某也实在搞不清楚,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蚌山区法院,并明确告诉立案法官,自己不清楚怎么办?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没有因为不清楚是否属本院管辖而不予受理,经过讨论,决定和原告一起将这个问题查个清楚。第二天一大早,法官带着原告相继走访了相关行政单位、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终于明确该地域属某法院管辖。

杨某这才明白,但是他已在那家法院“碰过壁”,自己去估计还不一定行,就和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商量,能不能帮忙一起去立案。法官考虑到以后这个地方可能还会发生纠纷,正好也能和兄弟法院沟通一下,就陪同杨某到该法院说明了情况。杨某顺顺利利的立了案,高兴地攥着法官的手说:太感谢了,辛苦你们了。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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