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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去洗澡 顺手偷辆电瓶车
作者:张勇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1-11-29 16:53:01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王某一审被判单处罚金三千元。

2011622被告人王某与其男朋友吃过饭后去皇家会所洗澡。到了皇家会所后,其男朋友去开房,王某在停车位旁突然看到一辆电动车没拔钥匙,一时财迷心窍,把车给骑走了。哪知没骑多远,车子出了问题,不能骑了,然后王某就把车子推到附近的一个空地停放起来,离开了。随后其男友打电话问她在哪,为什么还没有上楼,她就把偷电瓶车的事说了。她男友讲怎么能干这样的事,然后就和她一起去找那辆车,结果没找到。之后,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经鉴定,被盗电瓶车价格为1910.00元。王某案发后已赔偿受害人现金191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王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理。王某系偶犯、初犯,且悔罪表现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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