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十六年前发生的抢劫案。被告人肖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发生于1995年,应适用当时刑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颁布)第一百五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遂做出如上判决。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十六年前发生的抢劫案。被告人肖某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胁迫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肖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本案发生于1995年,应适用当时刑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颁布)第一百五十条、第二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