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李是一家排档店的老板,虽温饱不愁,但很辛苦。大李一直希望自己能撞上好运,发笔“横财”,没想到偷了辆电动车,却招来了“横祸”。
2011年10月的一天晚上,大李打烊后在回家的路上,发现一辆没有上锁的崭新的踏板电动车停在一烧烤店门口,想到自家的电动车经常“罢工”,四周也没有一个人,大李鬼使神差地将电动车推到一居民小区的车棚里。本以为此事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第三天警察就找上门来。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470元。鉴于大李系初犯、偶犯且主动退赃,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800元。
法官警言:虽说“马无夜草不肥”,但若吃的是毒草,只能害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