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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不忠 丈夫刀捅他人
作者:王林  发布时间:2012-02-07 11:25:51 打印 字号: | |

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暧昧关系,不问青红皂白就持刀将他人捅伤。近日,被告人杨某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17140时许,被害人孙某与其朋友夏某以及小兰 (被告人的妻子)在蚌埠市某饭店吃饭,凌晨2时,孙某开车送小兰回家,当车行驶至本市红旗一路某宾馆附近小兰下车时被被告人杨某看见,杨某怀疑小兰与孙某有暧昧关系,遂持刀将车内的孙某左腿捅伤,造成孙某左小腿胫前肌断裂。经鉴定,孙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杨某得知孙某与其妻子没有任何关系,是其太爱妻子所以疑心病太重,在产生误会的情况下一时冲动伤害孙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主动赔偿了孙某经济损失55000元,孙某出具谅解书对杨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杨某案发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赔偿了孙某的损失并得到谅解,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在危害社会,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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