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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打牌起纠纷 工友劝架被打瞎
作者:张勇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2-02-20 09:36:22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张某出于好意劝架,却不幸被打瞎一只眼睛。

经审理查明:200911920许,被告人于某某酒后在蚌埠市某小区工地玩扑克牌时与工友刘某发生口角并厮打,被其他工友劝开。刘某离去后,被告人于某上前追赶被被害人张某劝阻,于某随手捡起工棚内的工具打中了张某的左眼,造成张某左眼球破裂伤,容貌毁损和左眼盲目的伤害。20091123,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

2011914,被告人于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了被害人医药费等经济损失40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案发后,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了被告人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的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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