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的晓晓和兰兰是高中同学,三年中两人结下了深刻的友谊,情同姐妹。晓晓分三次用自己偷配的钥匙打开兰兰的家门,盗窃兰兰家的黄金项链等物品。近日,被告人晓晓被蚌埠市蚌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011年2月至5月,被告人晓晓趁兰兰不注意,偷出兰兰的家门钥匙,配了一把,先后三次进入兰兰家,窃得一条重
蚌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晓晓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晓晓案发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退出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