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件特殊的离婚案件,63岁的老太王某起诉80岁高龄的老翁李某离婚,但离婚的原因不是因为双方感情不和,而是因为老翁的8个子女们。
老王下岗后,自谋职业,在家附近开了个小洗衣店,老李的老伴生病卧床,无法给老李洗衣物,就经常去老王的洗衣店洗衣服,后老李的老伴去世,老王与老李都成了独身,两人一直相处不错,这一来二去便同居生活了,几年后又补办了结婚证。婚后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七年后的2011年年初,老李突发疾病,老王也细心照料老李,期间,老李的孩子也经常来看他,他的子女与老王经常发生矛盾,终于有一天,老王跟老李的女儿再次发生激烈矛盾,老王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老李的孩子们将老李接走,将房们钥匙换掉,等老王几个月后想回家看看时,发现已经进不去了,老王与其子女联系,均吃了闭门羹,想见老李也遭到孩子们的拒绝,老王性急之下来到法院诉讼离婚,但再三表示只要老李让他回去,她仍愿意回去照顾他,但要给老李子女们一个教训。
此时老李仍在生着病,法院找到老李,老李非常激动,也讲双方是自由恋爱,自愿登记结婚,感情很好,没发生过什么矛盾,就是因为老王与子女之间常发生矛盾,才导致今天的局面的,老李也批评了他的子女,在照顾他的同时也要处理好跟继母之间的关系,所以不同意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是黄昏恋,但婚姻基础较好,自由恋爱,婚后感情也一直很好,双方并未发生纠纷,现主要因为老王与老李的孩子们之间未能很好的沟通导致家庭矛盾,老李也批评了自己的孩子,故判决双方不准离婚。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