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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汉为老不尊 猥亵智障幼女获刑
作者:张勇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2-03-09 16:57:4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猥亵儿童案。被告人高伟已年过七旬,但竟可耻地对一个年仅十岁的智障女孩伸出了邪恶之手。

经审理查明:20114616许,被告人高伟在蚌埠市某广场绿化带内,趁人不备,主动接近并以搂抱、亲吻的方式对一名10岁的智障幼女进行猥亵,猥亵后离开。20114916时许,被告人高伟又在此处发现此女童,又行搂抱、亲吻和抠摸女童下体等猥亵行为。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二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伟猥亵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判处高伟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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