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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狗狂吠没咬人 狗主人打人领刑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2-03-30 09:22: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狗引发的伤害案件,被告人罗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2011102020时许,下晚自习回家的小崔刚走到自家楼下,突然从楼道口蹿出一条狗,对其狂吠。受到惊吓的小崔本能地踢狗一脚,此景恰被狗的主人罗大爷看到,爱狗心切的罗大爷一把揪住小崔的衣领与其撕扯起来。随后赶到的罗大爷儿子罗某怕父亲吃亏,挥拳朝小崔脸部打去,小崔顿时血流满面。罗大爷见状连忙将小崔送到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鼻梁骨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经鉴定,小崔损伤程度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罗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小崔各项经济损失4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罗某系初犯、偶犯且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谅解,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警言:这是一起不该发生的事情。罗某与小崔本是邻居,两家并无矛盾。事发后,因需住院治疗,正在上高三的小崔学业受到一定影响;而罗某不仅赔钱判刑,还丢掉了工作,其对自己的冲动行为后悔不已。其实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若遇事都能冷静处理,善待对方,我们的社会一定到处充满阳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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