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出头的孟某某,学生模样,但是其并没有在上大学,而是经常冒充学生进入大学偷盗。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
2011年4月至9月被告人孟某某溜至蚌埠医学院,通过钥匙开锁的方式分5次盗窃该学院男生寝室内的手机四部和现金1200元。
另查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孟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孟某某系初犯,其亲属帮助退出赃款并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孟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