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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智障女 肢残“心”更残
作者: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2-06-12 10:37:4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强制猥亵妇女案,被告人廖某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50岁的廖某是个肢体残疾人,平时靠给他人修拉链来维持生计。201218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廖某到自己平时小摊对面的居民小区值班室里倒水,发现平时专门负责烧水看车的陈某独自一人在屋里看电视,顿生歹心,上前将被害人陈某抱住,不顾被害人的反抗,强行将其裤子扒掉,猥亵该妇女后,迅速逃离现场。患有抑郁症的陈某并没有主动报案,身体出现不适后,在女儿的追问下,陈某才说出事情的经过。后经被害人的女儿报案,廖某被抓。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某以暴力的方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基本犯罪事实,法院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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