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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区一元找零事 岂能伤害准妈妈
作者:王公尔  发布时间:2012-06-21 08:45:31 打印 字号: | |

做生意本应和气生财,不能因一元零钱的事便出手伤害准妈妈。日前,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件。

201232520时许,在蚌埠市中兴街小吃群,已怀孕六个月的原告赵红到被告李钗经营的小吃部买饭时,因找一元零钱与李钗发生纠纷,继而互相辱骂,后李钗用手推了赵红一把,将赵红推倒在地,当时致赵红身体不适。随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并出警,紧急将赵红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治疗,赵红幸亏无大碍。2012418,公安机关书给予李钗罚款三百元的治安处罚。后赵红向李钗索要医疗费等费用无果,赵红遂诉讼来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找来双方当事人依法做调解工作,对李钗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尤其象赵红这样受社会呵护的特殊群体,更不应受到侵犯,其行为侵害了赵红的身体健康权,幸亏未酿成大碍,否则事情就更严重了,理应赔偿赵红的损失。最终李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双方庭前达成调解协议:李钗一次性赔偿赵红人民币3000元。(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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