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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与人口角 一怒捅人重伤
作者:张勇 周春艳  发布时间:2012-07-19 16:59: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

2011620凌晨1时许,被告人袁某及其女友与同案犯葛某、陈某(均另案处理)与被害人陈某某等人在蚌埠市蚂虾街一饭店内吃饭,席间袁某女友与陈某某因琐事发生纠纷。后袁某、袁某女友及葛某离开包房。几分钟后被告人袁某伙同袁某等四人又进入包房,葛某持刀将陈某某捅伤,袁某、王某等三人也一起对陈某某进行伤害,造成陈某某全身多处创口、肺破裂、胃破裂。经鉴定,陈某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77000元,得到被害人的谅解。2012319,被告人袁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伙同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袁某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轻,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系初犯、偶犯,酌情予以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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