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淮南市某高校就读的三名被告人均来自农村,家庭经济不宽裕,所以就通过做兼职补贴生活费,谁料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三人因为涉嫌合同诈骗被起诉。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1年9月10日至12日,三被告人乘车从淮南市到蚌埠市中国电信某营业厅,利用虚假的学生身份信息和银行账号信息,从该营业厅签订入网购机合同,每台交付300元现金,办理校园“天翼部落”套餐,骗取中国电信定制手机66部。2011年9月10日,三被告人将被骗手机中的60部带到南京卖掉,后三人分赃。2011年9月14日,被告人赵某某、钱某又到该营业厅,以同样的方法骗取手机10部。后被告人赵某某、钱某将被骗的11部(加上第一次骗的没有出卖的其中一部)手机带到南京卖掉,后两人分赃。经鉴定,被诈骗手机在鉴定基准日单部价值为人民币900元。
2011年9月21日被告人赵某某、钱某主动与中国电信蚌埠分公司联系,要求归还所骗手机并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两被告在前往途中被抓获。2011年9月21日被告人郭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三被告人退出被骗手机5部并退赔51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郭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钱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系初犯,案发后退出被骗手机5部并退赔51500元,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三被告人从轻处罚,对赵某某、钱某某分别判处罚金五万元,对郭某某判处罚金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