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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法院打击醉驾不手软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2-07-31 16:10:35 打印 字号: | |

“都是战友害了我。”当被铐上冰冷的手铐时,孙某懊悔不已。今年6月份的一天中午,孙某参加战友的婚礼,酒席上,战友相聚分外高兴,大家有说不完的话,酒也喝了不少。宴席结束后,孙某等人又到茶楼继续畅饮。下午3点钟左右,孙某酒后驾驶轿车,沿蚌埠涂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涂山路航华路至解放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验,孙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5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孙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这是蚌山区法院依法判决的一例醉驾案件。醉驾入刑虽已一年有余,但醉驾现象仍屡禁不止,给公众安全带来了不小隐患。为遏制此种行为的犯罪势头,自今年6月份起,蚌山区法院对受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除一人因在哺乳期被判处缓刑外,其余均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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