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与别人同居了,但惦记着丈夫的拆迁还原房,就是不和丈夫离婚。日前,蚌山区法院审结此案。
王拥与李丽娟均是80后,在2003年底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生育了一子,日子虽然不富裕,但也还过得去,近年来,孩子大些了,李丽娟也决定出去打工,挣些钱贴补家用,可王拥发现工作后的李丽娟变了。
李丽娟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不乏有些男性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玩,王拥认为李丽娟与他们有不正常的暧昧关系,双方因此经常吵闹,甚至动手打架,李丽娟一气之下,在2010年离家出走,这次离家后,李丽娟便与他人同居了,同居的人竟然还是同村一位丈夫的长辈。王拥得知后,对李丽娟也彻底死心了,也更加确定了自己以前的判断,提出了离婚,李丽娟很痛快地表示同意,但就是不办手续,王拥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
李丽娟接到诉状后,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王拥一听急了,带人到妻子与他人同住的地方,取得了大量李丽娟与该男子拍摄的火热、亲密的照片,李丽娟面对这些照片,吐出了实情,表示与丈夫感情确已破裂,也想离婚,王拥起诉后,本想同意离婚的,但听说不久,王拥家所在的村有可能拆迁,所以不同意离婚,如撑到拆迁,自己也许能“混”套房子,如果离了,有可能就没有自己的了,表示离婚也行,要么给钱,要么给房子。王拥给予了回绝。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丽娟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因为想要房屋,而现在居住的房屋是李丽娟嫁过来前王拥父母盖得,宅基地是王拥父母及王拥的,李丽娟嫁过来后也没有分得土地,李丽娟认为拆迁时自己可以分得房屋,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实,故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两人离婚。李丽娟要求分得钱和房屋均未支持,李丽娟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了李丽娟的上诉,维持了原判。(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