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对象: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先年
综治周刊:蚌山法院设立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是基于什么考虑?
王先年:近年来,我们开展了“为城市大建设服务”、“为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为征迁拆违服务”等各种专项审判活动。在活动中,我们组织法官深入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一线调研,由此知道了企业有这样的司法需求,当前及过去一段时间,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区的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很多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遭遇了融资难、材料成本攀升、劳动用工难、陷入诉讼漩涡等问题。而我区的中小企业大都处于发展的起步或者上升阶段,任何一家企业如果被诉讼所累,无疑会大伤元气。司法活动的生命力和终极目标就是减少诉争、实现和谐,所以法官走出去、动起来,深入生产建设一线,缩短服务距离,主动为企业和基层服务十分必要,这种做法也得到了企业的欢迎。
综治周刊:如何保证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能真正发挥作用,而不流于形式?
王先年:制度建设是权利规范运行的有效约束和得力保障,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的顺利运行并发挥作用也不例外。
为将好事办好,我们出台了《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运行制度》,这个制度包含了进站服务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学习交流制度等内容,还制定了驻站法官工作的详细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不走样。同时,我们向有关企业和群众发放了监督联系卡,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杜绝法官在工作中的任何不洁行为,确保将司法的温暖送到企业的心中。
综治周刊:在服务企业的过程中,法院和法官可有什么收获?如有,请详细地谈谈。
王先年:首先是法院和法官的司法理念真正得到了转变。人民法官为人民,要落实到行动上,转化到措施上,使群众受益,群众才能对我们的工作满意。法官走进企业,积极主动地回应司法的社会需求,为群众提供方便,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化解纠纷,司法为民就体现在法官为群众利益的奔波操劳中。
其次是法官的能力得到了锤炼,法官深入企业,会遇到化解各种纠纷,为企业经营管理堵塞法律漏洞,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咨询等问题,这需要法官有一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只有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法官的能力才能得到提升。
最后是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权力的一种认知态度,是对司法权力实施过程或结果的信任和尊重。法院把司法的触角放在民生,放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前沿,有了人民群众的司法工作的参与、监督和了解,他们自然会对法院的工作给予认可,如在我们工作站的两个承接单位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普通员工,他们的口口相传,远胜过我们做个宣传,这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
综治周刊:贵院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上,下一步还有什么打算?
王先年:作为蚌埠市的中心城区,蚌山区的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区委区政府今年提出以城市大建设为主线条,全力推进主城区、中心商务区、姜桥物流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实施三产提升、工业扩张、城乡统筹和民生优先战略,蚌山法院将以扎实有效的审判执行工作为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继续践行能动司法,巩固驻企法官工作服务站的已有成果,并将这一模式向姜桥工业园区推广,为更多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二是将司法为民、和谐司法的这一司法服务理念向商业区、社区、农村等领域延伸,在巡回审理,提供便民诉讼,加大调解力度,化解社会纠纷上下工夫。三是落实司法公开,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