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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刷卡套现金 自己被“套”陷囹圄
作者:金煜   发布时间:2012-12-05 10:58:58 打印 字号: | |

帮人用POS机套现,没想到却将自己套进法网。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军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张军系我市某批发市场个体老板,201011月到20126月期间,他使用自己申领的三台POS机,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帮助多人进行非法套取现金活动,总额达169万余元。

在法庭上,张军后悔万分:“本以为帮朋友救一下急,只要按时还款就没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军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以虚构交易的方法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交付现金,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军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军系初犯、认罪态度好,主动退赃,依法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张军未上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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