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审结一起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大刘系本市某快递公司驾驶员,今年6月的一天,由于农民焚烧麦杆,造成高速公路能见度很低,以致在蚌埠至阜阳的高速公路上发生十几辆车连环相撞事件,大刘不幸在此事故中丧身,留下结婚才两年的妻子小王及8个月大的儿子小宝。大刘的父亲老刘在独生子去世后,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小宝,同时又怕小王以后再婚将小宝带走,在小王将小宝带回娘家居住的几天时间里,老刘以带小宝打预防针为由将小宝抱走,并藏匿起来,不准小王见亲生儿子,同时又起诉至法院申请撤销小王的监护人资格。
立案后,承办人多次找申请人老刘谈话,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小王并不符合被撤销监护权的条件,劝其撤诉,承办人同时把小王通知来院,做双方工作,最后双方摒弃前嫌,答应共同带好小宝,申请人老刘愉快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