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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解成天堑 子劝芥蒂除
作者:曹胜 汪艳  发布时间:2012-12-10 10:56:18 打印 字号: | |

日前,原告彭某与被告赵某带十二周岁的儿子来到蚌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顺利调结其“家务事”。

彭赵二人经过六年的自由恋爱,才走进结婚的殿堂,婚后夫妻感情很好。近两年被告突然变得沉默寡言,一天讲不了两句话,稍不顺心就发脾气。原告觉得这样的日子没法过,于是诉讼来院,请求离婚。

在询问被告对离婚有何看法时,被告仍然不语,只是叹气。为妥善解决纠纷,立案法官在单独与被告交谈中得知,被告自幼丧父,母亲含心茹苦把自已带大,尽家中所有,供其上完大学及结婚生子。现母亲身体不好,一个人生活在农村。由于婆媳年龄上的代沟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关系处得很僵,加之自已住房面积又小,现一家三口住的很紧张。一想起母亲一个人在老家受罪,自已也没有能力解决,心里就很难受,一回到家,心里就烦。

在了解双方真实情况后,主案法官从情理入手,既肯定被告的孝道,又宛转地指出,夫妻之间要坦诚相侍,遇到困难,要共谋对策,同舟共济。原告在得知被告心结后,也同情被告,并怨其未及时告知,此时,小孩插话道:你们俩个都笨,租个大房子,把奶奶接来,再把自己家小房子出租,不就行了,别闹了,我们回家。夫妻相视,原告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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