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追回货款56万元,近日,辽宁省辽阳市某仪表仪器公司与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一案日前执结。蚌山法院执行法官仅用两天时间的努力,使得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案件经审理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给付辽宁省某公司货款562680元,于2012年4月底前支付162680元,余款40万元从2012年5月起,每月月底前付10万元,直至付清为止。但因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未能按调解协议履行给付货款义务,辽宁省辽阳市某公司于日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同时向各商业银行进行银行账户查询,并且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冻结了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的三个银行账户。第二天,被执行人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派出法规部负责人主动到法院提出协商请求,执行人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诚信方面的教育,最终促使双方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且蚌埠某设备有限公司于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周内将尚欠的货款56万余元以银行转账方式给付了辽宁省某公司,双方公司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