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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2:良性互动力促官民和谐
作者:莫富强  发布时间:2013-01-09 11:41:39 打印 字号: | |

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2012年,蚌山区法院以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为平台,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为己任,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关注民生民情,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贯彻落实至实处。全年,共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39件,受理并执结行政非诉案件19件,结案率达100%,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官民直接对话,化解行政纠纷

“局长都回答了俺的问题,俺心里也不窝火了,原来发短信骚扰人也犯法,这官司败了也服。”面对着被告席上的公安局长,原告席上的管某语气不再咄咄逼人。之前,因频繁发短信骚扰别人被某公安部门给予了行政处罚。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联系会议制度中资源共享制度、工作交流制度、学习培训制度、首长应诉制度之一,这项制度也得到了行政机关的支持和响应。“上一次被告席,当一回被告,比听十次法制讲座还管用。”该公安分局局长事后说。

诉前协调和解,预防矛盾升级

“多亏法院为我主持公道。”事后专程到蚌山法院行政庭的赵某,没有打扰正在开庭的邵法官,一直等其庭审结束,可刚说了这一句话后,赵某便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

因劳保记录断档,赵某每月少领82元养老金,单位和劳动部门迟迟不能解决,《淮河晨刊》对此也做过报道,但也未解决问题,赵某无奈提起诉讼。接到原告的诉状后,法官没有急于立案,而是立即与被告进行沟通协调,最终案未审,事已了。在工作中,蚌山法院形成了诉前协调“四法”……效果明显。

授课行政机关,促使依法行政。

“这是及时雨啊,对提高我们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正文明执法很有好处。”人社局李科长说。1110日,蚌山区法院行政庭法官一行四人,走进蚌埠市人社局,就工伤认定的诉讼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和该局工作人员互动交流,解答他们在具体案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动起来,走出去。以到行政机关讲授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巡回审判到机关等形式,蚌山法院将司法的触角大大延伸。

发出司法建议,参与社会管理。

“贵院的司法建议书已收悉,按照建议书的要求,我局于201231日、37日利用晚上学习时间,专门进行整改,并对该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蚌埠某行政机关在司法建议回函中如是说。

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苗头或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传递最新行政审判动态信息,发挥司法预警作用与引导作用,提高行政机关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与减少争议。2012年蚌山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23份,被明确回函采纳19份。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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