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刑诉法颁布后,蚌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把深入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注重学习培训和调查研究,促进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为实施新刑诉法做足了准备。
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条文。新刑诉法法条规定更加科学、具体、规范、严密。刑庭通过采取刑庭全体人员集中组织、审判人员参加省高院开展的专项培训、干警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为新刑诉法的正式实施奠定可靠的理论基础。
保障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刑庭将新刑诉法中关于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整理集中,制作了《诉讼权利告知书》,与起诉书副本一起送达给被告人,并向其详细讲解,征询其意见。力争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
建立简易程序刑事案件配套衔接机制。针对新刑诉法对简易程序的规定,积极应对区检察院实施的繁简分流、简案专办、集中起诉等举措,确定了“集中分案、集中排期开庭,提高当庭宣判率”的简易程序刑事案件工作新机制。
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工作。通过与区检察院的座谈,就非法证据排除范围、排除对象、排除方式和程序制定统一规范,为提高依法搜集证据水平汇聚司法合力。
建立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制度是新刑诉法的一大亮点,蚌山法院刑庭积极探索庭前会议启动方式、参与人员、会议形式、会议程序、会议记录等方面的做法,并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召开了“庭前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