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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摔路边 “稀里糊涂”被判刑
作者:张勇 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3-01-23 15:20: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杜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210222110分,被告人杜某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本市升平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龙池大浴场门前路段时摔倒,致使摩托车损坏。路人看到杜某摔倒在路边无人问事后用公用电话报警。事故大队民警接警后赶至现场,将杜某带至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经对其抽取血样进行鉴定,结果为208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蚌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杜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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