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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法院:“庭前会议”再登场
作者: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3-01-31 15:45:16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同志给我们这样一个公开、公正的平台与被告方进行谈话”,被害人握着法官的手说。

130,蚌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被告人李某、袁某盗窃一案启动了“庭前会议”程序。该起盗窃案的赃物价值较大、追赃难,为了尽可能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化解被害人和被告方的矛盾,主审法官决定依照新的刑诉法启动庭前会议。会上,主审法官向双方解释了赔偿损失和达成谅解对于案件处理结果的影响,被害人和被告方就挽回损失可能的形式进行了深入地交流。除此之外,控辩双方就案件的管辖、是否申请回避、针对赃物价格是否需要重新鉴定、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庭审有关的程序性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通过此次庭前会议的召开,进一步规范了庭前会议笔录,明确庭前会议的作用,为在今后的案件中将刑事和解制度纳入庭前会议铺平了道路。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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