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友贩毒给自家表姐,充当男友的“马仔”,结果双双受到法律严厉的处罚。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理了一起贩毒案,被告人刘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张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2年6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张某的远房表姐李某得知张某的男友刘某是吸毒人员,便打电话问张某能不能弄到300元的冰毒。此后在经过刘某的同意后,张某将刘某藏于自己家的毒品拿了一小包给李某,所得毒资被二人共同挥霍。此后直至
蚌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和张某多次贩毒,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系情节严重。被告人刘某、张某在一起贩卖毒品,系共同犯罪,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