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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豪车后视镜 敲诈车主被判刑
作者:张勇 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3-04-25 15:48:2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钱某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29月底,被告人钱某到武汉与同案犯胡某一起商量在武汉盗窃高档轿车一侧后视镜镜片再敲诈勒索车主。找到目标车后卸下单侧后视镜片,得手后藏匿镜片,将事先准备好的书写内容为“短信联系电话号码”的小标签贴在车窗上,等待车主短信联系并谈价,得款后再告知车主镜片所藏位置,最后到银行取款。两人商量好之后,被告人钱某独自回到蚌埠,用他人身份证分别办理了二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先于201210月初在蚌埠市区单独作案数起后,又于201210920121019和胡某在湖北省武汉市共同作案多起,在回到蚌埠后,又单独作案多起。期间,被告人钱某敲诈勒索20起,既遂16起,得款合计6000元。未遂4起,归案后已退回部分赃款3750元及后视镜片3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部分敲诈勒索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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