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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男轻女思想作祟 夫妻因此分道扬镳
作者:寇学年  发布时间:2013-05-07 10:49:00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原被告系蚌埠市郊区的农民,被告小杨因妻子小美没有生育男孩,双方经常打骂,致使多年分居。现小美提起离婚诉讼。

1995年,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登记结婚。1997年生一女,2003年又生一女。从二女儿出世后,小杨因妻子小美没有生育男孩,双方经常发生矛盾吵闹,导致无法正常生活,开始分居。现小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诉讼来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二人离婚,小杨补偿小美15万元。

 (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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