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与老蔡住对门,小明夫妇喜爱宠物,养了一只京巴狗。小明夫妇要出远门,便将京巴狗寄养在老蔡家,临行时,小明一再叮嘱老蔡要照顾好京巴,还留下一百元,老蔡向小明保证照顾好京巴。
次日,老蔡的孙子在斗耍京巴时,京巴被激怒,咬伤了老蔡的孙子,老蔡一怒之下,将京巴打残。小明夫妇回来后,见其宠物致残,便责问老蔡,双方言语不和,先是对骂,后又动手。
在居委会调处未果后,小明将老蔡诉至法院,法官召集双方进行了调解,向老蔡指出,其在答应小明照顾好京巴时,双方已形成了合同关系,老蔡负有看管京巴的责任。之后,双方遂就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