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法院近年来通过不断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执行特点,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侧重于以和解促执行的工作思路,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今年以来该院以和解结案53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注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针对分歧较大、矛盾较深的案件当事人,执行法官首先采取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要求,把握双方处理事情的心态,然后有的放矢的做双方思想工作,注重释法讲理,在取得双方信任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引导当事人走出思路误区,为和解打好基础。
二是注重与当事人的情感交流。对于离婚、抚养、赡养、相邻权纠纷等类型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平时接触较多,如法院就案办案,单纯的采取强制措施方式执行案件或许给当事人双方间造成更多的积怨,也不利于在案件执行后双方当事人的和谐交往。为此,执行人员在案件到手后尽可能探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释法讲理的同时,注重感情交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走访双方当事人的邻居、同事、亲友,寻找工作切入点,从而化解矛盾促成和解。
三是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措施。对于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拒不按期报告财产、躲避逃避执行等行为,执行人员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加大对被执行人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被执行人在法律威慑和情理感召下自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主动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