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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仗义 补偿款迟迟不到位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13-06-04 16:01:54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山区法院执结了一起离婚后翻脸不给钱,法院强制扣划存款的案件。

李某(男)与陈某(女)于1997年初经人介绍认识,同年底结婚,次年9月生一子。双方婚后感情尚好,近年来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纠纷。原告陈某起诉离婚。蚌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李某与陈某离婚,婚生子由李某抚养,李某补偿陈某6万元,于20133月底前付清。但判决后李某拒绝履行给付陈某6万元的义务 。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找来双方当事人,希望二人能看在以往的情分和孩子的面子上达成和解协议。但李某称自己确实没钱,等有钱了一定履行。与此同时,执行法官查询到李某的银行帐户上有9万元的存款,遂当即立断,依法从该帐户上扣划了6万元。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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