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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要“小姐”被拒 肆意打砸被判刑
作者:张勇 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3-06-07 17:25: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闫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2280时许,被告人闫某在喝了一斤的白酒,又吸食了冰毒后,到某浴场洗澡,洗浴后要求服务员提供小姐供其嫖娼,被拒绝后,见人就打骂,并到楼上的服务大厅,用垃圾桶和板凳肆意地打砸大厅内的营业设施。经鉴定,被损毁物品在鉴定基准日的价格合计为6434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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