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网络发展为恋人,最后步入婚姻殿堂者大有人在,但由此引发的诈骗、敲诈案例也比比皆是。近日,一男子因以性爱视频敲诈网恋的有夫之妇,被蚌山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0年下半年,被告人李某在网上打游戏时结识了有夫之妇张某,两人从开始网上聊天发展到网恋。2012年8月,被告人李某从外地来到蚌埠,张某为其租了房子,后张某时常到李某住处。通过接触双方逐渐了解,后张某不想再与李某相处,渐渐疏远李某。李某见张某疏远自己,于2012年9月的一天,李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其和张某发生性关系和张某下床未穿衣服的片段拍成视频。后李某多次发短信和打电话要挟张某,并发短信给张某的亲属进行威胁:若不给钱,其就将视频发到网上,并将视频告知张某的丈夫进行敲诈。后张某被迫给李某汇款3000元,随后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采取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