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又出新招,冒充老人孩子的同学进行诈骗。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超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李超曾因诈骗罪、强奸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李超打过临工,因嫌钱少活累,没干几天就不干了。他又重操旧业,自2012年12月以来,窜至我省蚌埠、阜阳、利辛、淮南、宿州等地,在居民小区附近寻找老人为作案目标,采取与老人搭讪聊天,谎称是老人孩子的同学,有时取出手机佯装给其孩子通话,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再以修车或借钱为由对多名老人实施诈骗,经查实共诈骗26起,涉案金额共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超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依法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李超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诈骗的对象均为老年人且诈骗次数多达二十几次,社会影响恶劣,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