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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将住房赠一子 过户不成民告官
作者:聂雪梅  发布时间:2013-08-26 11:04: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法院调解解决一起行政案件。老李要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儿子,因房子产权不明晰,房屋产权交易部门拒不给他们办理过户手续,老李无奈之下将后者告上法庭。

房屋产权交易部门不给老李办理过户,是因为该房屋是老房子拆迁得来的,是双方夫妻共同财产,涉及其老伴的共有部分,而且房屋在其老伴死亡后,子女们因遗产继承问题还曾诉讼至法院,几子女在法院与老李还达成了协议,约定房屋由老李使用,在其百年后,几子女再行继承分配。所以现在老李要将房屋过户给其中的一个孩子,产权交易部门不给其办理。得知此情况后蚌山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并没有据此简单的就案办案,而是找准此纠纷的关键所在,召集了老李及其所有子女,产权交易部门,对他们的民事方面的纠纷及行政方面的纠纷一同进行调解。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子女们与老李及其儿子达成了协议,房子过户给其儿子,其儿子给其他子女部分补偿,产权交易部门也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给他们办理过户手续,老李当即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老李及其子女开心的说,以为最少要打一个行政官司和一个民事官司才能解决的问题,却被你们一次性解决了。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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