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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开诊所生矛盾 姑嫂上演“同武行”
作者:张勇 许富宝  发布时间:2013-09-05 11:00:39 打印 字号: | |

嫂嫂和小姑子同开小诊所,因琐事发生矛盾,双方在家里上演“全武行”,结果嫂子将小姑子打成轻伤。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321922时许,被告人陈某在其公公家中与小姑子叶某因开小诊所发生争执,后二人在厮打过程中陈某把叶某的左耳朵、左面部咬伤。经鉴定:叶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201366,被告人陈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医药费等经济损失共计5万元,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陈某系初犯、偶犯,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方式,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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