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调解,被告康某即时还款两万三千元了结了三万元的债务。
原告王某诉称:
被告康某辩称:借款是事实,但是其照顾原告王某一年多,王某曾答应免除这三万元的债务,但其未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抗辩。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归还原告人民币两万三千元整,即时履行,原告主动承担诉讼费,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
近日,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调解,被告康某即时还款两万三千元了结了三万元的债务。
原告王某诉称:
被告康某辩称:借款是事实,但是其照顾原告王某一年多,王某曾答应免除这三万元的债务,但其未提供相关证据支持其抗辩。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后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归还原告人民币两万三千元整,即时履行,原告主动承担诉讼费,双方就此事再无其他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