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法院要闻
蚌山法院: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常态化
作者:张玫  发布时间:2013-09-29 10:11:31 打印 字号: | |

为保证新民诉法增设的小额诉讼程序顺利实施,发挥小额诉讼程序覆盖面广、简易审理、一审终审等优势,蚌山法院在前期精心筹备和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小额诉讼相关文本文件,进一步细化该程序。该院近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一起借款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121112刘某向李某借款10000元,约定三日内偿还,并出具了借条。但借款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刘某至今未还,故原告诉讼来院。本院受理该案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被告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只是表示暂时无能力支付,后经原、被告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向本院提出对被告的撤诉申请,该案得以撤诉结案。

责任编辑:王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蚌埠法院网人民法院报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