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
原告小荣与被告小杨结婚10余年,婚后生育两个子女。本应是幸福的家庭,但是,由于双方没能经营好自己的爱情,2013年协议离婚开始分道扬镳。
离婚后小荣发现小杨在银行有十几万元的定期存单,存单如何分割,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荣诉讼来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官了解到,小杨在离婚时故意隐瞒了这笔存款,以为只要是离了婚,在其名下的存款就是自己的了。通过一次深入的交谈,向小杨解释了现在的法律规定,小杨打消了自己的糊涂心思,主动和小荣进行了庭外和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