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因禽流感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1年6月,赵某开办了一家养殖场,专业养鸭。自2012年起,赵某陆续给被告王某供应鲜鸭蛋、咸鸭蛋,被告亦陆续付款。但从2013年2月开始王某便不再向赵某订购鸭蛋,双方经结算,王某所欠货款共计8000余元。原告多次索要货款均无功而返,遂到法院起诉。
法院在审理中得知,因为当时突发禽流感,鸭蛋市场销量剧减,王某遂通知赵某停止供货,然而自己深陷资金周转困局且所有货物也被销毁,一时间无法给付欠款。而对于供货方赵某而言,随着禽流感疫情加重,不得不按照规定扑杀全部家禽,处置所有禽类制品,养殖场几近关闭,自己负债累累,逼不得已才向法院起诉。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商定,被告于12月30日前还清欠款,原告不再追究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