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蚌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提前介入协调,被执行人蚌埠市某医院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2009年3月31日,杨某在本市某医院妇产科出生,出生后为一畸形女婴,后双方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蚌埠市某医院赔偿杨某医疗费、交通费等费用10277元。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如果等到判决生效后再要求医院履行义务时间有点长,不利于化解矛盾。执行法官主动与该医院负责人联系,说明了此案特殊情况,希望第一时间拿到此赔偿款。该医院也本着人性化的精神,非常配合的履行了义务,给付了赔偿款。这样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在判决书送达的当天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