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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心执行促和解 电话执结陈年案
作者:刘润明  发布时间:2013-12-10 09:53:19 打印 字号: | |

“法官,谢谢你又来电话,太让我感动了!”,申请执行人刘某在电话里陈述着自己的意见。

“法官,难为你这么为我着想,我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我听你的,哪怕是砸锅卖铁,我都会给你把案件上的钱送来。”被执行人侯某在电话里连连陈诺。

2013122上午,承办法官与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侯某分别联系后,迅捷执结一起陈年案。

20089月,原告刘某将价值28.98万元的小麦委托被告李某代其办理买卖事务,后李某尚欠21.58万元不予支付。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原告刘某将李某及其丈夫侯某诉至我院,案经判决由二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21.58万元及其利息。后二被告均不予履行,原告遂向我院申请执行。执行中,被告李某下落不明,经原告刘某提供线索,我院于20106月扣押被告侯某的一辆车并拍卖得价款9万元,给付原告刘某后,于当月因被执行人侯某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截至20139月,被告李某依然下落不明,被告候某名下亦没有任何财产及存款可供执行。20139月至案结前,承办法官一有空就给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侯某电话沟通案件,将近两个月的时间,终于感化了案件当事人。

2013122上午,承办法官在电话中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得知双方意见可以达成一致,便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我院签订了和解协议。被告侯某于当日下午按和解协议给付申请人刘某8万元,一起陈年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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