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蚌山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因老友借房使用长期不还而导致的排除妨害纠纷,经由法院出面调解,被告最终同意搬出涉诉房屋。
原告老李与被告老张是多年的好友,2009年4月,老李退休后决定到外地与儿子同住。老张得知这一消息后,找到老李要求借用老李原先居住的房屋给儿子结婚用,老李一听便痛快地答应了。2013年初,老李家中急需用钱,准备卖掉借给老张的房屋,遂先后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老张搬出借用的房屋。三个月过后,老张对此事置之不理,老李诉至法院,请求老张腾退房屋。
蚌山区法院受理后,法官将老李的诉状送达给老张,老张接到诉状后,主动承认错误,并表示自己知道占用他人房屋是违法行为,先前认为是老友关系,不腾退也没有关系,没想到此事伤害了自己与老朋友的友情。老张主动向老李道歉,主动提出一个月之内腾退房屋,二人握手言和。